1、根据《禁止传销条例》中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1)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2)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2、以下是整理的几条传销特征并和易商通环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的对比分析。
(资料图)
3、纯手打,望采纳:1在传销活动中,最关键一点组织者的收入来源是入门费、培训费、资料费或强行购买产品费用等;组织者利用后来的参加者交纳费用支付先前的参加者的报酬以维持其运作。
4、 而在正常销售中,销售产品是组织者收益的惟一来源。
5、组织者从销售总收入中拨出经费作为运营资金,以支付销售人员的酬金、奖金。
6、易商通的不收取入门培训费,也不存在让消费者强行购买产品,从收入来源看易商通并非传销。
7、1:消费者在售后发现产品存在问题或对产品不满意时,在保质期内,销售从业人员是允许换货、退货的,而且服务质量是比较好的。
8、传销中,若发现此类问题,销售从业人员是不允许退货的,或者是对退货设置苛刻的条件,以达到其不予退货的目的。
9、 易商通网上商城中有客服处理售后问题,允许退换货物。
10、这一点也与传销不符。
11、2 单向售卖自己的产品,是公司以统一的价格来销售。
12、 在传销过程中,产品的流动是传销者中间相互转卖产品,而其价格是由上线向下线出售产品的时候层层加价,没有统一的售价。
13、易商通网上商城商品有统一售价,不存在层层加价现场,由以上几点得出易商通环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并非从事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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