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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内蒙古讯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向包头市、通辽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等盟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第一轮第一次药品安全监管“滚动式”督导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根据今年4月份在上述6个盟市开展的药品安全监管“滚动式”督导检查情况,移交督办问题30个、违法违规线索189条,并明确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
药品安全监管“滚动式”督导检查是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推进基层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重要举措。该局按照《2023年第一轮第一次药品安全监管“滚动式”督导检查工作方案》要求,组织3个督导检查组深入6个盟市、18个旗县(市、区)基层监管部门和企业,通过实地检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集中反馈等方式,以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日常监管和各类专项检查、稽查执法办案等7个方面为重点内容,对“两品一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在4月份开展的第一轮第一次督导检查中,共检查基层市场监管所12家、“两品一械”经营使用单位155家,现场下达督查通知书71份。(许明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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