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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的合规性与风险控制应成为考核重点

来源:金融投资报 时间:2020-04-20 13:11:22

继2017年7月份之后,证监会欲再次对《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下称《监管规定》)进行修订,并于日前向各家券商下发了征求意见稿。与近三年来不断有新的指标纳入考核不同,此次修订堪称是又一次“大修”,对各家券商将产生重大影响,因而也更受行业关注。

目前证监会对证券公司实行分类监管制度,券商被分为A、B、C、D、E五大类,11个等级。根据不同的考核评分,评为不同的类型等级。对于券商而言,考核评分是至关重要的。分类评级的结果,最终将影响到风险控制指标标准、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监管资源分配、现场检查、网点设置、发行上市、新业务、新产品试点范围、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具体比例等方面。比如评分越低,评级越靠后的券商,其缴纳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比例就越高。

随着我国金融业进一步对外开放,券商行业中,目前外资控股的券商已有多家,4月1日之后,证券公司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取消。这也意味着,外商独资券商也将会出现。今后的国内券商行业,将形成国内券商、外资控股的合资券商,以及外商独资券商展开全面竞争的局面。而且,由于市场蛋糕只有那么大,国内券商将面临着越来越大的竞争压力将是不争的事实。

目前国内券商行业的发展,其实是存在某些方面的问题的。包括子公司在内,国内券商数量已超过百家。虽然我国资本市场的规模也越来越大,券商作为中介机构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如此多的券商,竞争的激烈程度是可想而知的。特别是,随着外资持股比例限制的放开,更多外资控股、外商独资券商的出现将是可期的,那么今后券商的竞争无形中会更加激烈。在此背景下,不排除有某些券商为了生存与发展,继而铤而走险的可能。

从券商的业务上看,同质化严重是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自营、经纪、投行、资产管理已成为券商行业的四大业务,总体而言,绝大多数券商都拥有相同的经营牌照,少数牌照不全的券商,要么成立时间不长,要么因评级原因导致的,但不会对券商业务同质化的格局产生大的影响。同质化严重的背后,除了竞争更加激烈外,为了利益与市场份额低价揽IPO业务的现象也不时出现,如此又如何能够保证保荐质量?

此外,虽然近些年国内券商行业也不时出现吸收合并与做大规模的现象,但总体来讲,头部券商在市场的话语权与影响力还是非常有限的,这也与境外著名投行根本不可同日而语。而随着更多外资控股、外商独资券商的出现,国内券商走出去已成必然。这就要求国内券商在做大做强的同时,还需要做优。也只有如此,国内券商才有可能真正实现走出去,在提高自身影响力的同时,以争夺全球市场的话语权与定价权。因此,此次证监会欲对《监管规定》进行大修,个人以为是很有必要的。除了促进国内券商做大做优做强外,也能让券商行业的发展更加规范化、制度化。而基于历年的考核评级结果,以及券商行业的现状,个人以为,券商的合规性与风险控制应成为考核的重点。

去年AA级券商只有10家,相比前年减少2家,以及华信证券因违规被证监会撤销全部业务许可,凸显出某些券商在日常经营、运作中,其合规性存在的问题。实际上,十多年前的券商行业整顿潮,曾让整个行业付出巨大的代价,券商不规范经营,为了利益不惜铤而走险则成为千夫所指。一家不规范运作的券商,最终会出问题,并会为之付出代价。

风险控制方面,这同样是券商行业的核心要素。风控缺失或不到位,往往会产生非常严重的后果。从小的方面讲,可能导致券商评级下降,业务受到更多限制,业绩受到影响;从大的方面讲,风控不到位,导致券商被关闭、托管、撤销业务许可等都是有可能的。

个人以为,一家券商只有能做到规范运作与做好风控管理,才能谈竞争力与抗市场风险能力,才能谈做大做优做强,否则一切都是空话。(曹中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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