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中国债券正式纳入彭博巴克莱债券指数、首家外资评级机构获准进入中国市场后,本周内,我国金融市场开放又现新进展。2月1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境外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业务指引(试行)》(下称《指引》),并于发布之日起实施。
这是继2018年9月人民银行、财政部发布《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后,熊猫债市场规则体系完善的重要进展。
熊猫债是指境外主体在我国发行的人民币债券。根据国际惯例,2005年起将其命名为熊猫债。近年来,熊猫债市场步入发展快车道。截至目前,通过交易商协会注册的各类熊猫债超过3800亿元,发行超过1600亿元;其中,非金融企业注册超过3400亿元,发行约1500亿元。
市场人士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2014年戴姆勒股份公司注册发行首单境外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来,熊猫债发行规模不断上升,发行人数量和类型日益增多,投资人结构不断丰富。
此次发布的《指引》明确了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和中介机构等方面的核心制度安排:一是明确境外企业信息披露要求,提升业务操作性;二是明确募集资金使用应当合法合规。《指引》还强调中介机构尽职履责。投资人应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担投资风险。
《指引》的制定和发布将从多方面进一步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外开放。业内专家认为,通过出台《指引》对熊猫债业务相关要求予以明确,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提高市场透明度和运行效率,推动熊猫债市场规范发展;还有利于妥善处理好境内外市场在规则惯例等方面的差异,提升熊猫债市场发展活力。更重要的是,将提升熊猫债市场透明度,树立中国债券市场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吸引更多合规、优质的境外主体参与我国债券市场。
近年来,债市开放不断迎来“大动作”。央行副行长潘功胜日前表示,建立开放、透明的债券市场是中国金融开放的重要一部分。
开放使得我国金融市场的吸引力“直线提升”。截至2018年12月末,共有41只债务融资工具通过“债券通”面向境内外投资人完成发行,规模接近900亿元;共有30多家境外投资者通过“债券通”参与投资,总规模超过100亿元,占总体发行规模约12%。
更加开放的债市也正以资金融通推动民心相通。交易商协会提供的数据显示,2018年全年,交易商协会支持福建、新疆、广西累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超过2300亿元,助力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支持港口机场类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超过700亿元,重点支持新疆交投、太原钢铁等企业注册2只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专项用于“一带一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项目。
国际发行人对中国市场的认可度稳步提升。2018年以来,在中国债券市场上,全球500强国际发行体增多,发行人信息披露透明度高、示范效应强。目前,熊猫债发行主体已覆盖国际性商业银行、外国政府和主权国家、境外非金融企业。
交易商协会表示,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对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总体部署,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持续推动银行间市场对外开放。(经济日报记者 陈果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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