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披露的一份由泰州银保监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江苏姜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姜堰农商行”)因存在贷款五级分类结果不准确、信贷资金被挪用、违规开展同业业务等三宗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12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这已是姜堰农商行第二次因信贷资金被挪用,而遭到监管处罚。早在2015年7月15日,姜堰农商行就曾因“未发现贷款长期被挪用并采取有效措施”及“违规发放项目融资银团贷款”等违法违规事实,被当时的泰州银监分局开出过一张金额为50万元的罚单。
实际上,近年来,姜堰农商行一直致力于加大风险排查及管控力度。根据该行近期发布的《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2019年该行进一步完善风险、内控管理架构,明确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风险管理、合规管理、内部审计和业务部门在风险、内控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同时,该行还加强风险偏好和限额管理。董事会审议批准2019年风险偏好和限额指标,明确大额贷款以及异地贷款等占比限额,新增单个客户3000万元(含)以上授信上收至董事会审批,并修订《全面风险管理办法》《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同业授信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
“然而,此次发生信贷资金被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因此被罚,说明银行在主观上还是放松了对信贷资金的监管。”南京一位银行业人士表示,究其原因,是商业银行往往重点关注自身是否能够赚取利润而忽视贷款投向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同时,部分商业银行为争夺优质客户资源,放松甚至放弃对贷款资金用途的监管,对企业挪用贷款的现象视而不见。
虽然屡次被罚,但是值得肯定的是,作为姜堰地区历史最悠久、网点最密集、业务规模最大的金融机构,姜堰农商行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重要角色。
公开数据显示,2019年,为优先满足民营企业发展资金需求,该行全年单列信贷计划超18亿元,并以增量扩面为重点,建立“白名单”制度,重点满足1000万元以下民营小微企业资金需求。截至2019年末,民营企业贷款余额为4185.68亿元,较年初净增11.06亿元。
在支持“三农”发展,振兴乡村经济方面,姜堰农商行摸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最新生产经营情况,对真实经营的及时建立和完善经济信息档案。2019年全年建档有效家庭农场588户、农民合作社86户、农业龙头企业16家。截至2019年末,剔除贷款迁徙等因素,500万元(含)以下贷款户数11893户、贷款金额53.95亿元,贷款户数、贷款金额分别比年初增加1499户、6.02亿元。
不过,根据该行发布的2019年度同业存单发行计划显示,截至2018年9月末,姜堰农商行的不良率已达2.89%。而姜堰农商行的2019年半年报也披露,该行的不良贷款余额为4.92亿元。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已在A股上市的江阴银行为姜堰农商行第一大股东,持有10%的股权,且已向该行派驻董事。该行第二大股东为泰州市博时物流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9.97%;第三大股东为泰州市姜堰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45%。(本报记者陈 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