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涵
有出清者、有新进者,曾经追捧保险牌照的各路资本正出现分化。
7月上旬,经济观察报获悉,银保监会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银行保险机构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严厉打击银行保险机构股东股权违规行为,以及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等乱象。
部分资本在监管的再次专项检查前把握“或进或退”的时机。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7月12日,年内已经有40多条关于险企股权变更的信息,涵盖22家险企。
22家险企股权集中变更
资本是期待在经营层面掌握局势,还是在价格尚可时顺势抽离?
保险业严监管持续深化,针对保险公司股权的控制,既存在强势举牌掌控话语权,也存在部分资本清退离场的现状;其分化可能表明股东方在此轮股权调整的强监管中的态度不一。
截至发稿,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下称“中保协”)官网披露的数据统计,年内已经有40多条关于险企股权变更的信息,涵盖了22家险企,寿险、财产险和大型保险集团均在列。具体包括农银人寿、平安人寿、利安人寿、北大方正人寿、国联人寿、百年人寿、交银康联等8家寿险公司;华海财险、融盛财险、恒邦财险、安华农业保险、紫金财险等财险企业,华泰保险集团、阳光保险集团和人保集团3家保险集团。
7月尚未过半,已有四家险企进行了股权变更披露,分别为农银人寿、和谐健康保险、泰山财险、华泰保险集团。
7月11日,银保监会官网消息显示,新成立的大家保险集团受让安邦人寿、安邦养老和安邦资管股权。其实在一周前,中保协相关公告就表明安邦集团拟出清旗下和谐健康险公司的股权,接盘方是5家新股东。事实上,和谐健康是安邦集团接管工作组接管以来,处理的第一笔安邦旗下保险资产,亦是2万亿体量“瘦身”的重要计划节点。
记者查阅中协会的有关信息发现,安邦集团拟将和谐健康险22.302%股权转让给福佳集团,安邦财险转让28.698%的和谐健康股权给福佳集团。其剩下的和谐健康险股权转让给扬子国投、大横琴投资、金科地产、良运集团4家公司,转让比例分别为25%、13.1%、9.9%、1%。
股份转让前,安邦财险和安邦保险集团分别持有和谐健康险77.698%及22.302%的股份。股东转让完成后,安邦保险集团和安邦财险将退出和谐健康的股东行列。从股权受让比例来看,福佳集团累计受让51%的股权,将成为和谐健康保险第一大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
而在7月初,华泰保险集团的10家股东进行了持股变更,具体为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等8家小股东退出华泰保险股东行列,出清其所持的约6.49%股权。股东安达百慕大保险公司则增持股权,持股比例从6.18%增至10.93%。同时,龙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新进股东,持股比例2.61%。上述股权转让事项还需要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若顺利的话,股东安达百慕的持股比例则由6.1772%进一步增至10.931%。而“安达系”持股比例将超过26%,第一大股东的身份将愈发稳固。
泰山财险7月初在中保协网站发布公告称,5家公司合计持有泰山财险股份2.2亿股,持股比例为10.8373%,将全部转让给山东能源集团创元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将成为第三大股东。值得一提的是,由于此次的5家股权转让方是在同一实控人山东能源集团旗下多公司内展开的,业内人士认为或与公司内部资源整合有关,对保险公司股权也做了明确的统一。
从今年一季度财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看出,近半数的财险公司处于亏损状态。由于中小险企市场份额低、盈利能力弱,加之部分险企连续多年亏损,个别险企股东失去耐心,股权频频出现在交易市场。部分险企股权屡登淘宝司法拍卖平台,譬如国联人寿的股权变更就通过竞拍完成。
不过,有出清者,也有新进者;一位华东地区的险企从业人士告诉记者:“资本对险企股权争夺考量较多,话语权、企业的经营状况、投资收益等综合分析;再者,在从一而终的严监管背景下,行业进入门槛提高,险企的股东不同往年那么好当。”
与此同时,根据《中国保险公司治理发展报告2018》数据,2018年159家保险公司的股权结构状况其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平均值为52.10%,中位数为50.00%,最大值为100.00%,最小值为11.55%。股权分散的现象总体上较为集中。具体看在统计的样本中有49家保险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小于或等于20%,7家保险公司小于或等于15%。“其表象之外,若保险公司多位股东持股比例相当,是否会成为日后争夺控制权和经营治理主动权也是一大未知数。”上述华东地区险企人士表示。
股权整治待解
股权治理被视为公司治理一大基础。回顾以往,保险牌照早前的“口子”并不窄,吸引各路资本争相涌入发起设立保险主体。此背景下,可能会存在股权错综、关联交易、股东抢夺席位纷争、主业经营失衡等问题。
由此,银保监部门今年对保险业的突出风险和问题,陆续进场开展检查,今后持续加强公司治理监管。
经济观察报记者获悉,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开展银行保险机构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指出,保险公司主要排查五类股权问题和三类关联交易问题。五类保险公司股权问题分别包括,股权获得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股东资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资金来源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股东行为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股东质押保险公司股权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另外,以保险关联交易来说,从监管部门前期摸底的情况来看,目前在保险关联交易中,以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居多,主要存在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关联交易、通过错综复杂的交易结构或股权关系掩饰关联方、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关联交易资金运用比例“超标”等问题。
单就以2018年145家保险公司的关联交易状况而言,根据《中国保险公司治理发展报告2018》统计,2018年我国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的总额为2874.05亿元,关联交易的平均值为19.82亿元;中位数为0.65亿元;不同保险公司关联交易金额相差较大。按照银保监会官网公布的2018年原保险保费收入总额为38016.62亿元,粗略计算关联交易总额占保费收入的比例达到7.56%。
2018年4月10日起实施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新规中要求“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不得超过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三分之一”的规定。据不完全统计,新规发布前,单一股东持股比例超过1/3的保险公司数量在五成以上。彼时,监管部门表态,新的办法正式实施后,按照新老划断原则,不会对现有结构进行追溯调整,但会存在风险应还的公司进行窗口指导,对于新的保险公司按照新的监管要求执行。
一位关注保险公司治理的人士分析认为:“从过去一段时间来看,部分大股东利用自身对金融机构的控制权优势违规使用资金和开展业务,扰乱了金融机构的正常经营秩序,给市场造成了不良影响。一方面有利于提升股东质量和持股门槛,而另一方面在银行保险股权频频流拍的大环境下,可能影响存量股东的持股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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