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19年,互联网巨头曲线入局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消息频出,继百度之后,新浪成新晋者。
6月24日,内蒙古银保监局发布《关于包头市包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调整股权结构的批复》显示,同意包银消费金融注册资本从3亿元增加至5亿元,股权结构调整后,包商银行持股比例为44.16%,而新增股东微梦创科网络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下简称“微梦创科”)增资2亿元,成为包银消费金融第二大股东。
据企查查显示,微梦创科是微博网络(香港)有限公司(简称“微博”)的全资子公司,创始人、法人代表为新浪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微博董事长曹国伟。
这是继度小满曲线入驻哈银消费金融之后,又一互联网巨头曲线入局持牌消费金融。
“参股消费金融牌照是当下互联网流量公司流量变现、快速跑马圈地入局消费金融市场的重要战略选择之一。”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助理教授、中国社科院产业金融研究基地副秘书长陈文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微博出资2亿元持股40%
6月24日,内蒙古银保监局发布《关于包头市包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调整股权结构的批复》显示,同意包银消费金融注册资本从3亿元增加至5亿元,股权结构调整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208亿元,持股比例44.16%;微梦创科出资2亿元,持股比例40%;深圳萨摩耶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出资0.78亿元,持股比例15.60%;百中恒投资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出资0.012亿元,持股比例0.24%。
资料显示,包银消费金融是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成立的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由包商银行发起设立,是全国第17家获批开业的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于2016年成立,注册资本金为3亿元。
根据企查查显示,在本次参股之前,包商银行持股比例为73.6%;深圳萨摩耶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6%;百中恒投资发展(北京)有限公司持股0.4%。
记者注意到,在内蒙古银保监局批复中,微梦创科为本次新增股东,出资2亿元,持股比例40%,上升为包银消费金融的二股东。
据企查查显示,微梦创科是微博网络(香港)有限公司(简称“微博”)的全资子公司,创始人、法人代表为新浪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微博董事长曹国伟。在微梦创科高管团队中,记者看到董事长为曹国伟、董事杜红、董事王高飞等。同时,此三人均在新浪、微博担任重要职务。
有报道显示,微梦创科2010年成立,为新浪微博的独立注册公司。
“对于新浪而言,相当于花了2亿元参股了包银消费金融公司,作为第二大股东,新浪会对包银消费金融的发展有一定的影响力。”苏宁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陈嘉宁对《证券日报》记者坦言。
记者注意到,新浪在金融领域布局已久。不完全统计显示,目前新浪已拥有第三方支付牌照、基金销售牌照。新浪旗下涉金融业务有微博作为流量入口,微博钱包已上线借钱、理财、保险、基金、股票等模块。
这是继百度通过旗下度小满金融曲线入驻哈银消费金融之后,又一个互联网巨头入局。
未来互联网巨头入局者将增加
今年以来,已有三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股东持股情况发生变化,分别是哈银消费金融、苏宁消费金融及包银消费金融。
5月16日,百度旗下的度小满(重庆)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度小满”)获批4.5亿元入股哈银消费金融公司,增资完成后,度小满将一举成为第二大股东。百度成为BATJ中首家布局消费金融公司牌照的巨头。
5月20日,云南银保监局官网公示《关于云南红塔银行参股苏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的批复》(下称《批复》)显示,同意云南红塔银行投资参股苏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持股数量为2.4亿股,持股比例为15%。
陈文认为,目前仅有二十几家存量消费金融公司牌照,真正能够接纳互联网流量巨头作为重要参股方的大多为资源优势并不突出的城商行系消费金融公司。
而对于布局了网络小贷牌照却没有消费金融牌照的传统互联网巨头和企业来说,消费金融牌照无疑是“诱人”的。
“过去,互联网巨头大多通过独立设立网络小贷公司等非持牌机构切入消费金融市场,,但近年由于非持牌金融机构的整顿,从业务合规开展的角度看,互联网巨头必须通过各种方式入局相应的金融牌照机构。”陈文解释认为。
另外,从持牌系消费金融公司方面来说,目前面临消费金融市场主体多,竞争激烈。
“消费金融公司引入有资源的股东,从场景、客户、流量等诸多方面,为消费金融公司的稳健高效的增长提供支持。”陈嘉宁表示。
这样的情况下,双方可谓是“一拍即合”。
陈文认为,参股消费金融牌照是当下互联网流量公司流量变现、快速跑马圈地入局消费金融市场的重要战略选择之一。
陈嘉宁表示认同,他坦言,在过去“互联网在客户端往往采用补贴或者免费模式,使得流量变现成为互联网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关键点。如今,消费金融是互联网流量变现的上佳模式,故引得诸多互联网公司进入这一领域。”
他进一步补充认为,“未来互联网巨头的入局持牌消费金融应该会增加,巨头有流量,有客户,有数据,有技术,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有放贷资质,有更低的融资成本,两者强强联合,势必产生协同效应,创造更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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