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河南银保监局洛阳分局发布一则信息处罚表,因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信贷资金被挪用于归还贷款利息,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被罚30万元,当事人史辉锋被罚5万元。
据河南银保监局洛阳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洛银保监罚决字〔2019〕10号)显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存在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信贷资金被挪用于归还贷款利息的违法违规事实,依据《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二十八条,《贷款通则》第十七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被洛阳银保监分局罚款30万元。
另一则河南银保监局洛阳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洛银保监罚决字〔2019〕11号)显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老城支行存在对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信贷资金被挪用于归还贷款利息的违法违规事实,当事人负有直接责任。据《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第十四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史辉锋被洛阳银保监分局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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