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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个税同比下降18.1% 减税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来源:新京报 时间:2019-03-20 13:51:36

财政部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1-2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累计收入39104亿元,同比增长7%。其中,个人所得税在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实现收入2326亿元,同比下降18.1%。

近年来,“减税降费”已成为中国管理层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重要手段,务实的举措实施后产生的效果也超出市场预期,有效地保证了中国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股市在今年也给出了积极回应,上证综指从2400多点一路涨至3100点附近,与投资者对减税降费的良好预期存在重要关系。另外,2月制造业PMI新订单、价格和经营预期指数也出现回升,PPI环比连续2个月上升,也是减税降费进一步改善企业盈利空间、有效稳定制造业投资的市场效应显现。

2018年10月开始实施的个税改革,率先启动2019年实质性减税降费改革序幕。今年1月具有开启个税改革新时代的专项附加扣除制度实施,标志着中国综合加分类个人所得税制度正式落地。与此同时,在3月份召开全国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宣布近2万亿元的减税降费任务清单,有望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稳定市场发展预期和消费信心。

个税项附加扣除连同起征点提高的双重叠加减税政策,令减税的效应非常明显,为今年前两个月财政数据的亮眼表现打下了基础。国家税务总局局长在两会部长通道上表示,2018年10月1日到今年1月,四个月的个税累计减税近2000亿元。在税改之前,2018年1-9月的个税收入同比增长20%;税改之后的四个月,个税收入同比减少14.2%。2019年1月,第二步个税改革方案落地后,单月个税收入同比减少23.5%。在个税减负人群中,有8000万工薪阶层受益,减税面达100%;有6500万中产阶层减税幅度超过70%。

透过个税改革后靓丽的个税收入数据,我们可以看到,“减税降费”政策正在对市场主体的投资热情和个人的收入产生积极有利的正面效应。

首先,个税作为与个人收入密切相关的直接税,其减税规模直接影响相关群体的税后收入水平。个税减少已让1.45亿工薪阶层和中产阶层受益,惠及面非常广泛,影响深刻。这1.45亿名工薪阶层和中产阶层,是消费需求旺盛的群体,享受的个税改革红利将会直接转化为消费能力,有效提升中国的消费水平,进而带动生产领域,全方位地激发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力,形成改革红利。

其次,减税降费还将极大降低制造业工人的税负水平和用工成本,提升制造业工人的收入水平,精准调动制造业工人的工作积极性,从而实现减税降费精准惠及实体经济发展的多重效果。

另外,今年的减税降费举措将进一步加力,还将涉及增值税改革和降低社会保险费等领域。随着这些改革措施的逐步落地,一方面可继续降低制造业等实体经济产业的税收负担,给实体经济带来更多盈利空间,实现“放水养鱼”,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另一方面,增值税改革还会通过影响货物和劳务商品价格的形式,影响居民的实际购买力,增加国民的消费水平。

例如,一件商品不含税价格为1000元,在16%的税率下,零售价格应是1160元,如果增值税税率降至13%,商品零售价格就应降至1130元,税率下调可提高市场主体30元的实际购买力。近期增值税税率改革政策宣布后,已有多家汽车品牌在第一时间宣布“下调售价”,这就是减税政策实施后的市场反应。

李克强总理在3月15日答记者问时表示,中国市场主体已超过1亿户,把他们的活力激发出来,这个力量可以说是难以估量的。按照总理的要求,切实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让市场主体实实在在地受益,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增强企业的发展信心,促进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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