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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证券2018年预亏14亿 大概率成券商“亏损王”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时间:2019-01-29 09:53:56

每经记者 陈晨 每经编辑 杜宇

1月25日,太平洋(601099,SH)发布的业绩预亏公告显示,预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12亿元到-14亿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13.16亿元到15.16亿元,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亿元到-14亿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13.23亿元到15.23亿元。《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按此来看,太平洋证券2018年大概率会成券商“亏损王”。

太平洋证券称,亏损原因包括三个方面,其中由于市场低迷,交易对手违约,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9.72亿元影响最大。与此同时,由于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公司对单一客户的融资业务规模与净资本的比例因此被动超过监管标准,受到了云南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

实际上,太平洋证券2018年的“不太平”在年中的时候就已暴露出来。2018年7月27日盘后,太平洋证券“自曝”诉讼纠纷,累计“踩雷”超15亿元,超过2017年全年营业收入12.97亿元。

去年业绩大概率继续垫底

记者注意到,2017年太平洋证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3亿元,位列上市券商倒数第一。从目前太平洋证券发布的预亏公告来看,其2018年业绩大概率也会是倒数第一。

太平洋证券称,2018年预亏的原因包括三方面:第一是由于市场低迷,交易对手违约,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9.72亿元,扣除所得税因素,影响公司2018年净利润约7.29亿元;第二是受市场行情冲击,股票投资业务持续下滑;第三是由于信用违约等因素,资产管理业务投资的产品净值下跌,资产管理业务亏损。

其实,就在日前,太平洋证券详细披露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太平洋证券称,经公司对2018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后,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9.72亿元,已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其中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计提9.47亿元,涉及的质押股票分别为商赢环球、胜利精密、当代东方、盛运环保、众应互联、天神娱乐、美都能源、美丽生态、*ST厦华。另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2,428.83万元。具体设计资管产品包括“合盈一号”、“红珊瑚高端制造”和“16环保债”,其中后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559.01万元。

屋漏偏逢连夜雨,正是由于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公司对单一客户的融资业务规模与净资本的比例因此被动超过监管标准,受到了云南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

太平洋证券称,2018年度,公司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公司2018年末净资本下降。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前,公司2018年末净资本为109.30亿元(数据未经审计,下同),公司对上述两名客户的融资业务规模与净资本的比例分别为4.67%和4.57%,未超过《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中的监管标准(5%)。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18年末净资本下降至99.58亿元,公司对上述两名客户的融资业务规模与净资本的比例因此被动上升至5.12%和5.02%,超过监管标准。

云南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5号)第七条、第十九条的规定。按照《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5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现责令公司限期改正。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定并向云南证监局报送整改计划,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不过,太平洋证券强调称,“对单一客户融资业务规模与净资本的比例”这一风险控制指标只涉及个别客户,不会对公司业务带来重大影响。公司正在采取要求客户部分购回、诉讼等措施,以尽快降低上述两名客户的融资业务规模和(或)增加净资本。

年中自曝涉诉本金超15亿

实际上,太平洋证券2018年业绩垫底早在年中就能预想到。2018年7月27日盘后,太平洋证券自曝诉讼纠纷,累计踩雷超15亿元,而2017年全年营业收入才12.97亿元。

太平洋证券彼时披露称,对公司近期累计涉及的诉讼事项进行了统计,诉讼金额合计:本金人民币150937.42万元。其中,重大诉讼案件本金金额合计人民币130641.32万元,其他诉讼/仲裁案件本金金额合计人民币20296.10万元。

记者注意到,重大诉讼案件包括三件,分别是公司诉北京浩泽嘉业投资有限公司、夏建统股票质押回购业务纠纷案;公司诉锦州恒越投资有限公司、梁国坚股票质押回购业务纠纷案;公司诉被告广西万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吴一凡、那福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涉诉金额分别为5.1亿元、3.08亿元和4.88亿元。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上述第一个案件在2018年末有了结果。2018年12月21日,太平洋证券称,公司收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18)云民初89号),认为公司与被告签署的相关合同合法有效,判决如下:1、解除原告与北京浩泽嘉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客户协议及风险揭示书》、《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2、由北京浩泽嘉业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归还融资借款本金5.1亿元及该款自2018年3月21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7.9%计算的利息;3、由北京浩泽嘉业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自2018年2月2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以5.1亿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6.1%计算的违约金;4、原告对北京浩泽嘉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质押的天夏智慧50,877,894股股票享有质押权,对质押股票折价、拍卖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5、由夏建统对北京浩泽嘉业投资有限公司的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夏建统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北京浩泽嘉业投资有限公司追偿;6、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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