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2月27日)晚间,雪莱特(002076,SZ)公告称,于近日收到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据了解,广东证监局对雪莱特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雪莱特存在未按规定将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合并列示、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置子公司富顺光电与外单位大量非经营性资金往来、采购价格虚高、应收款项异常增长等多个问题。
事实上,早在2018年9月及10月,《每日经济新闻》就曾独家报道《雪莱特业绩疑云:核心子公司净利占比达164% 与大客户有诸多交集》《应收账款计提3390万全年预亏7000万雪莱特大客户身后的“陈志明”是谁?》,对雪莱特上述问题提出了质疑。广东证监局此封警示函无疑证实了《每日经济新闻》报道的部分内容。
第二大、第五大客户的实控人相同
公告显示,雪莱特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三个问题:一是2017年年报披露主要销售客户时未按规定将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合并列示;二是2017年年报披露的为子公司担保信息存在差错;三是未在规定期限内对2018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作出修正。
具体到第一个问题,漳州市明灿电子有限公司、福建元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明灿电子、福建元隆)是雪莱特2017年度第二大客户和第五大客户,分别占雪莱特当期销售总额的3.92%和2.96%。经查,明灿电子、福建元隆由同一控制人实际控制,其控股股东和法定代表人均为陈志明。
2018年9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曾独家报道,雪莱特重要子公司富顺光电大客户背后均出现了名为“陈志明”的人士。
据雪莱特披露,2016年8月、10月及2017年11月,雪莱特重要子公司富顺光电分别同南京荣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荣悦)、嘉旅(北京)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旅新能源)、福建元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元隆)签署了《销售合同》,合同总金额分别为1.05亿元、2.10亿元和1.50亿元。
记者此前通过天眼查发现,南京荣悦由江苏速仕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速仕通)100%持股,名为陈志明的人士持有江苏速仕通30%股份;嘉旅新能源的股东中虽然没有出现陈志明的身影,但是其与嘉旅新能源共同持股北京嘉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嘉旅新能源),持股比例并未公开;至于福建元隆,与陈志明同名人士持有70%的股份。
此外,《雪莱特业绩疑云:核心子公司净利占比达164% 与大客户有诸多交集》一文曾报道,明灿电子注册地址位于漳州市龙文区鹤鸣路21号,最初的法定代表人名为陈志明。而鹤鸣路21号,曾为漳州富顺电子有限公司(富顺光电前身)厂区。
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公告显示,在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方面,雪莱特同样存在三个问题:董事会运作不规范;担保审批程序不规范;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具体到内控方面,广东证监局指出,雪莱特收购富顺光电后,未建立有效的投资管理内控制度,对富顺光电的资金活动、采购业务和销售业务的管控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置该子公司与外单位大量非经营性资金往来、采购价格虚高、应收款项异常增长等问题。
根据2017年财报,雪莱特当年末的应收账款大幅增长至5.50亿元,而2016年末为2.31亿元。到了2018年上半年末,雪莱特的应收账款进一步增加至6.71亿元,公司对此的解释都是“充电桩销售业务形成的应收账款增加所致”。而富顺光电是雪莱特旗下唯一拥有充电桩业务的公司。
此外,10月18日晚间,雪莱特在回复深交所关注函时详细披露了富顺光电因部分采购合同未按期支付货款涉及的官司纠纷。截至目前,富顺光电身涉22项买卖合同纠纷、票据付清请求权纠纷、合伙协议纠纷等,涉及资金合计3297.98万元。雪莱特指出,这些诉讼案中,涉及法院裁定冻结的财产总金额是1809.63万元,但是财产保全是否全部已按裁定结果执行,或者是否全部针对富顺光电,还需要进一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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