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包兴安
近日,第六次中法高级别经济财金对话召开。本次对话中,双方围绕“构建紧密持久的中法全面经济战略伙伴关系”主题,就宏观经济形势和全球经济治理,经贸投资合作,农业、先进制造业、大项目合作与互联互通,金融合作等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达成68项互利共赢成果。
在金融合作方面,财政部公布的《第六次中法高级别经济财金对话联合情况说明》显示,中方关于大幅放宽证券期货服务业市场准入,允许外资控股合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的政策法规已落地实施。法方欢迎中方的开放表态,期待中国未来进一步放宽和取消合资证券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以便法国金融机构利用此开放政策扩大其在华业务。中方欢迎符合条件的法国金融机构在中国开展业务。法方欢迎符合条件的中国金融机构赴法开展业务。
《情况说明》显示,双方鼓励中法各类发行主体在中国在岸市场和法国离岸市场发行人民币计价债券。双方鼓励中国金融机构和企业利用巴黎金融中心在欧元区的领先地位,发行包括欧元债在内的全方位融资工具。双方都认为,使中国债券市场的投资者群体更加多元化很重要。法方欢迎中方决定授予一家合格法资银行主承销商资格。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NAFMII)将开展新一轮关于承销资格的市场化评估。在承销资格方面,中方将根据相关程序和标准,在评估过程中积极考虑法国银行的申请。双方将就此保持沟通。
双方认识到法国机构投资者是最大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机制参与者之一,并同意继续合作促进法国投资者充分利用QFII、RQFII以及其他制度安排。中国欢迎法国投资者通过QFII、RQFII和股票互联互通等渠道在中国在岸资本市场投资。法国欢迎中国推进相关改革以改善QDII配额/RQDII制度,并欢迎符合条件的中国机构利用这些安排投资于法国相关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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