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是一家国有全资的专业化国际石油公司,目前在6个国家获取了11个海外油气区块权益,分布在哈萨克斯坦、伊拉克、埃及、缅甸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其业务规模已达上千亿元。“振华取得的成就一方面得益于加入WTO后国内原油市场的逐步放开,另一方面得益于外汇管理改革——贸易便利化,特别是原油结算与国际行业惯例接轨程度的提高,为中资油商在国际油贸中占据更加重要的位置奠定了基础。”振华总经理助理吴凡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振华作为一个缩影,反映出国家外汇管理局在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政策方面的改革和优化,有效提高了进出口贸易用汇的便利性。在全面开放的经济框架下,外汇局牢牢把握深化改革主线,积极转变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促进贸易便利化,提高了企业贸易用汇效率;加大外汇管理简政放权力度,优化银行外汇业务办理流程,减轻了企业负担。
简化流程为企业“节流”
据吴凡介绍,外汇管理改革前,企业到银行办理一笔进出口贸易外汇业务,要向银行提供贸易合同、发票、物流单据、报关单据等一系列材料,银行接到材料后要进行全面审核,之后还要办理核销、贸易信贷登记等一系列手续,企业经常需要反复向银行补充资料,偶尔还要碰到海关、外汇系统网络故障,做一笔货物贸易项下的外汇业务牵扯了企业很大精力。
吴凡进一步介绍说:“2012年,外汇局出台了新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推行企业分类管理,大大简化了优质合规的A类企业用汇手续和流程,从之前的3至4种单据简化到1至2种单据,同时,贸易外汇不再需要企业进行逐笔核销,又减少了一道流程,贸易信贷登记也转为企业在外汇管理系统上进行报告,整体流程大大简化,业务办理时间明显缩短,我们企业进出口用汇更加便利了。”
数据显示,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后,企业单笔平均收、付汇时间分别缩短了70%和85%,投入的人力资源减少了三分之一,每年可为企业节省大量的人工、交通费用支出;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后,对于绝大部分服务贸易收、付汇业务,企业可不提交审核单证,银行业务办理时间由原先的20分钟以上缩短为5分钟;按2013年全部企业业务量推算,银行业务办理时间缩短了100万个小时。
“从中国电建实际用汇情况来看,企业外汇使用效率得到提高。服务贸易项下的外汇资金可以在外汇局审批范围内留存部分外汇在境外形成资金池,外汇资金可以根据境外承包项目的资金需求进行调剂。”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张海涛告诉《金融时报》记者,“与此同时,集团总部在国内建立外汇资金池,归集、调剂集团所有公司在国内的外汇资金,国内国际资金的互换使用更加方便,极大地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张海涛的另一感受是企业外汇支付流程更加便捷,减少了付款审批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企业在办理出口报关时不用再提交核销单,相应地在办理出口退税时也不再需要逐一核对每笔核销单,出口退税办理更加顺畅;对外支付进口货款,凭商业单证即可直接到银行办理,贸易项下对外支付得到极大便利。”张海涛说。
善用电子政务企业贸易用汇走向便捷之路
多年以来,银行传统国际结算业务以电汇、单证结算为核心,支付手段较为单一,操作相对繁琐,应用场景偏少,面对互联网技术运用的突飞猛进,如何利用新技术孵化出领先的创新产品,运用场景化服务打造全渠道跨境支付体验,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升级的需要,是银行传统国际结算业务急需解决的难题。
为了适应外贸新业态的快速发展和贯彻国务院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的有关要求,外汇局加快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电子化步伐,允许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使用电子单证,启动并稳步推进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大力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及互联网支付发展,提升外贸新业态外汇资金结算的便利化水平。
中国银行总行贸易金融部总经理李芒认为,我国外汇管理政策在很多方面的变革都体现出服务实体经济、提高结算效率的导向“。比如货物贸易方面,A类企业一般货物贸易收汇可直接进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服务贸易方面,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下的小额收付汇业务原则上可以不审核单证,在金融机构直接办理;资本项目收入可以意愿结汇;跨国企业可以开展集团成员内资金跨境调拨以及集中收付汇。这些政策的出台,极大地降低了市场主体的跨境业务成本,便利了市场主体开展跨境投融资交易。”李芒说。
具体到业务流程,李芒介绍道“:中行首先是做好客户识别,进行客户分层,为可信客户提供便利化服务。其次是丰富结算服务体系,除提供基础的跨境结算、贸易金融服务外,还为客户提供在线结售汇、电子单证审核、集中收付汇等快捷结算服务。通过‘中银全球智汇’产品,近40%的跨境业务可以实现2小时以内到账。”
转换政府职能积极助推贸易便利化
记者了解到,在推进外汇管理改革过程中,外汇局积极转换政府职能,大幅减少行政审批,先后于2012年8月推出了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于2013年9月实施了服务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逐渐形成以事前对交易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判定、事中事后监测管理为基础的新管理体系。
据记者梳理,近年来,外汇局大力促进贸易便利化主要采取了以下四方面措施。
一是大幅度削减行政审批项目,提高市场主体外汇资源配置效率。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取消外汇核销、出口收汇联网核查和贸易信贷事前登记,用总量核查和分类管理取代过去对年均4500万笔进出口收付汇的逐笔核销,行政许可项目从改革前的4大项、19小项减至2大项、4小项,主要限于对B、C类企业的管理,精简幅度达到80%。服务贸易购付汇管理实现零审批,所有服务贸易购付汇均可在金融机构直接办理,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下的服务贸易收付汇业务无需审核单证。
二是大规模清理法规文件,为市场主体提供简洁透明的市场规则。繁琐复杂的法规文件容易导致市场主体看不懂、学不会、做不了,是影响市场主体创业发展的另一道“玻璃门”。经过改革,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分别废止了123件和52件法规,合计175件,在此基础之上,分别建立起以一个指引、一个细则和一个操作规程为主体的,简明、清晰的法规制度。
三是创新事中、事后管理手段,便利绝大多数合规企业和个人。比如,现场核查制度、分类管理制度,现场核查制度就是针对系统筛查出的异常企业,以约谈企业负责人、深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等方式,要求企业对异常情况进行解释说明。分类管理制度,就是根据企业遵纪守法的程度对其进行分类,对A类企业给予充分的收支便利,对B、C类企业在单证审核、业务办理、结算方式等方面实施严格监管,建立起“便利守法者、关注可疑者、惩戒违规者”的正向激励机制,真正做到“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四是培育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主动服务全面开放新格局。如放宽符合条件的个人开立外汇结算账户办理贸易收结汇;允许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内的电商在平台报备后自行收汇;会同商务等部门,总结跨境电商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试点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向全国推广,推动外贸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
外汇管理政策的便利化,为提高资金跨境结算效率提供了有力支持,促进了跨境电子商务等外贸新型业态的创新快速发展,也为国家扩大金融开放奠定了良好基础。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数据显示,2017年,跨境电子商务在我国外贸中的比重达到27.3%,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的企业超过20万家,已成为我国外贸增长的重要支撑点。另据外汇局统计,自2013年推动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以来,截至2017年年末,全国33家试点支付机构累计办理跨境外汇收支438亿美元,极大支持了跨境电商业务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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